写字楼租赁居间协议
写字楼租赁居间协议甲方(居间方):(公司名称)乙方(出租方):(公司名称)丙方(承租方):(公司名称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甲、乙、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:***条 协议目的1.1 甲方是一家专业从事写字楼租赁居间服务的公司,具有相应的资质和经验。1.2 乙方是一家拥有写字楼资源的公司,有意将写字楼出租给符合条件的租户。1.3 丙方是一家有租赁需求的公司,希望租赁乙方的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。第二条 协议内容2.1 甲方作为居间方,根据丙方的租赁需求,向乙方推荐适合的写字楼,并协助双方进行租赁谈判和签订合同。2.2 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作为其***居间方,在合作期限内推荐租户并促成租赁交易。2.3 丙方同意委托甲方作为其***居间方,协助其寻找合适的写字楼,并促成租赁交易。第三条 合作期限3.1 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(具体时间),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,至期满自动终止。3.2 若任何一方希望终止合作,应提前(具体时间)书面通知对方。第四条 居间费用4.1 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居间费用,具体费用为租金的(具体比例),支付方式为(具体支付方式)。4.2 居间费用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(具体时间)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。第五条 保密条款5.1 甲、乙、丙三方应对双方在履行合作过程中所了解到的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予以保密。5.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、泄漏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。第六条 不可抗力6.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,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在合理***互相商议解决方案。6.2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战争、***行为等不可预见、不可避免、不能克服的事件。第七条 争议解决7.1 本协议的履行、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。7.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,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第八条 其他条款8.1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甲、乙、丙三方协商解决,并作出书面补充协议。8.2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、乙、丙三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甲方(居间方): 乙方(出租方): 丙方(承租方):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签字:______ 签字:______ 签字:______日期:______ 日期:______ 日期:______